公告本公司辦理113年第2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9/3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11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現金增資新 台幣3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3,000,000股普通股, 每股以 新台幣15元發行,採無實體發行。業於113年09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7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除保留15%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85%計2,550,000股,由原股東依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之持股 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194.6564885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行合併拼湊認購,未拼湊及逾期未認購或認購不足者,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最後過戶日:113年10月12日。 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點0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10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13日至113年10月17日。(5)認股基準日為:113年10月17日。(6)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21日至113年10月25日。(7)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10月28日至113年10月30日。(8)上述日程如基於因應主管機關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 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修正及訂定。(9)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09月30日。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家庄分行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埔分行(10)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 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 有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1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