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4/2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乂迪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表決權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95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9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業周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乂迪泩(廣州)教育諮詢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1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12(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業務往來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1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08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