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宇光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藍世旻董事: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秉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5/24~114/05/2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王宇光/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合肥合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合肥市高新區創新大道2800號創新產業園二期F1樓1006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產品研發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