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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1.事實發生日:112/03/10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10365922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二、因考量疫情影響,顧及投資環境變化,將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由6,000,000股 調整為5,593,710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3月8日金管證發 字第1120334585號函核准在案。三、故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調整員工及原股東認購股數及相關作業如下: (1)10%員工認購:由600,000股變更為559,371股 (2)90%原股東認購:由5,400,000股變更為5,034,339股 (3)原股東每仟股認購股數由299.91604017股變更為279.60722551股3.因應措施: 因調整現金增資額度,對於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如下:一、適用對象: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二、申請期間:自112年03月10日起至112年03月17日止。三、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暨繼續認購聲明書」 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新戶須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 申請期間截止日(112年03月17日)17:00前送(寄)達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 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 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 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利率(註1) /365】。 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2年03月03日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 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為 止。實際退款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匯費、支票處理費,由公司 負擔。五、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 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承諾書 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 業已取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5922號函准予申 報生效在案。因考量疫情影響,顧及投資環境變化,為使本次增資順利募集完成, 董事長經111年11月1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調整本次現金增資股數額度 為5,593,710股。 本公司上述申報本次現金增資案調整股數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認股 人等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 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願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員 工及認股人等負賠償責任。 立書人:陳丘泓二、本公司於112年3月10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函。